通知公告

歙县郑村滨河花园房产产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歙县郑村滨河花园房产产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HJSGQ2023J016

本转让方(歙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公开转让歙县郑村滨河花园房产产权,现委托安徽敞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本公告内容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本次公告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歙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简介:歙县郑村滨河花园8套房产转让标的房产已办理产权具体资产现状详见附件。位于歙县郑村镇郑村村交通便捷,周边有歙县郑村中心学校,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较齐全。


标的名称坐落土地
性质
建筑面积m²用途结构所在
层次
转让底价(元)竞买保证金(元)
标的一10栋1001店铺出让137.82商业混合1层-夹层50566210000
标的二9栋1012店面出让122.34商业混合1层-夹层4488659000
标的三37栋S108店面出让57.99商业混合1层2046474000
标的四37栋S109店面出让143.97商业混合1层50547910000
标的五4栋1单元201室出让142.46住宅混合2层58964210000
标的六27栋2单元204室出让130.63住宅混合2层55282610000
标的七30栋1单元601室出让199.44住宅混合6-7层56720710000
标的八37栋2单元204室出让131.27住宅混合2层56656110000

小计
1065.92


3940889

注:意向受让方可同时报名参与多个标的交易,多中多得不得反悔,上述转让底价由转让方提供。

3、履约保证金:标的一为人民币 1万元标的二为人民币 0.9万元标的三为人民币0.4万元标的四为人民币1万元标的五为人民币1万元标的六为人民币1万元标的七为人民币1万元标的八为人民币1万元按《产权转让合同》履约无责后,经我单位同意方可退还(不计息)。成交后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交易方式:

如报名产生1家合格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成交价格不得低于竞买底价);如报名产生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

三、项目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128时30分前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第1页《关于企业办理CA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 0559-2351030(工作日)。竞买人于2023年12128时30分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完成报名。本项目网上报名操作联系电话0559-6527291,网址http://ggzy.huangshan.gov.cn/),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变更。

四、项目竞买底价及每轮加价幅度

标的名称项目竞买底价(元)每轮加价幅度
标的一505662人民币0.1万元整或其整倍数
标的二448865
标的三204647
标的四505479
标的五589642
标的六552826
标的七567207
标的八566561

该竞买底价及加价幅度由歙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供。

五、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凡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报名。(但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接受报名,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http://www.court.gov.cn/网站查询为准)。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提交的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未委托他人办理该项目业务则无需提供);

3、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

(二)自然人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身份证;

2、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

注:身份证须提交正反两面

上述材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扫描件即可。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不真实或缺漏的情况,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请报名人随时关注网上报名审核情况,及时更正提交审核)。

七、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查验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2023年12128时30分前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买保证金(若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多个标的交易,则需向对应标的账号分别汇入相应金额的竞价保证金)。

收款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分别为:

开户行:徽商银行歙县支行

标的编号

竞价保证金账号

标的一

520854971481000002004141

标的二

520854971481000002004142

标的三

520854971481000002004143

标的四

520854971481000002004144

标的五

520854971481000002004145

标的六

520854971481000002004146

标的

520854971481000002004147

标的

520854971481000002004148

(二)竞价保证金企事业法人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自然人须通过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划转至我中心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通过支付宝、微信及超级网银转账),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将在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后查验竞价保证金缴纳情况,符合要求的方可获得竞价资格。

(三)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成后按规定手续予以退还;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八、成交价款的支付及产权交易手续费:

(一)成交价款的支付:

受让方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支付本次转让标的转让价款,并按照选择的价款支付方式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1、受让方以“自筹资金”支付转让价款方式:受让方自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后一周内,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指定账户支付成交价款的100%。

2、受让方以“自筹资金+银行贷款”支付转让价款方式:

1)在报名前,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银行了解贷款的各项政策信息,确认是否具备贷款资格、可贷款的额度等。

2)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自行向银行提交《产权交易合同》及相关贷款资料,办理有关贷款手续;如需转让方提供资料的,转让方配合提供。

3)受让方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指定账户支付转让标的转让价款不少于30%的资金作为首付款,且该首付款不得低于转让标的转让价款扣除拟贷款金额的余额。

4)受让方应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40日历天内办理完毕贷款的全部手续,并付清转让标的剩余全部转让价款。

5)如非因转让方原因导致贷款未能成功办理,则受让方须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40日历天内,通过自筹资金付清转让标的剩余全部转让价款,否则,转让方有权终止《产权交易合同》,并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且受让方应承担将房屋权证转回至转让方名下的一切费用。

6)银行向受让方发放的贷款支付至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二)产权交易手续费

交易双方须于项目成交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歙县物价局批复的标准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支付产权交易手续费。

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收费标准备注
1000万元(含)及以下部分4﹪1、采取差额累进法计算。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的,按皖发改价费函【2021】240号文件执行;
3、根据皖发改价费函〔2022〕127号文件要求,采取协议方式成交的,交易手续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10%;以竞价方式成交的,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20%
1000—5000万元(含)部分3﹪
5000—10000万元(含)部分2﹪
10000以上—50000万元(含)部分1.2﹪
50000万元以上0.25﹪

九、现场交易时间及地点:

(一)竞价时间:2023年12129时30分

(二)竞价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第一开标室(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二楼)。

(三)竞价注意事项:

1、参与本次竞价的意向受让方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请意向受让方务必按公告约定准时参加,逾期视为弃权。

2、意向受让方须遵守会场秩序、遵守竞价规则,禁止出现操纵价格、串通其他人报价、损害他方利益等违法行为,不得阻挠他人竞价和扰乱竞价活动的正常进行,一经发生上述行为,将被取消竞价资格,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转让方及我中心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中止或终止竞价。

十、转让相关要求:

1.意向受让方在资产转让公告截止日前联系项目转让方到现场查看资产整体情况,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转让资产的状况,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确认了资产转让范围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相关要求,转让方、代理公司及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若拒绝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或违反本公告约定,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合同订立后7日内将交易合同送至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归档,若受让方违反本约定,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房地产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资产所有权方协助其办理,产权过户中发生的税费由各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须承诺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

十一、意向受让方对本公告若有疑问,请在2023年1205日前向转让方和安徽敞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我们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产权交易——澄清公告栏进行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项目转让方联系人:歙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吴先生  

联系电话:0559-6525605  地址:歙县郑村镇经一路徽集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敞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许女士

联系电话:0559—6518775  地址:歙县富堨镇云川路6号

项目报名联系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余女士

联系电话:0559-6527291  地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9号三楼    

        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doc

附件2:歙县郑村镇滨河花园4套商业用房及4套住宅用房资产现状.pdf

                                                 

                       歙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敞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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